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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12/24 職稱 國文科 發佈人 hoitse
摘要 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
內容報導 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
(一)要求導遊或隨團服務人員遵守執行相關重要規定:
1、出發前務必執行檢查記錄表各事項查核登錄,請至
http://www.thb.gov.tw/下載。
2、出發前及行程用餐應對司機進行酒測檢查。
3、團體出發時,應優先播放乘客乘車安全注意宣導短片及說明,請至http://www.thb.gov.tw/下載參考。
4、車輛行駛山區或高速路段應注意車內安全,勿讓乘客隨意行動或可要求繫安全帶。
5、注意司機行車工時及適度停車休息。

(二)旅行社應注意配合事項:
1、觀光局已確定即日起將該契約列入旅行社例行檢查重要項目之一。
2、行程安排應同時考量車輛新舊,尤其山區活動路線時,更應注意其車輛長度、高度及重量是否超過或不宜。
3、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因行程路線長,且山區行駛情況較多,故現行規定其車輛出廠年份不得超過7年。
4、確認租賃車輛是否隸屬車行,應直接與其公司簽約以確認租賃關係。
5、遊覽車公會「連保」事故死亡200萬保額,除外條款若因司機執照不合或酒駕造成事故不予理賠,故該部份極可能會因旅行社未善盡管理人之責任,而必須承擔疏忽之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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